(山打根廿日讯)杜顺籍男子今日被控非法拥枪及子弹,两项控状分别被宣判罚款四千令吉或监禁八个月,以及罚款三千令吉或监禁六个月代替。
主控官陈协华助理警监简述案情指出,47岁的被告于2013年11月19日,被警方在国产货车里搜获自制枪械及三枚子弹,抵触1960年枪械法令第8条文而被提控上庭。
主控官陈协华助理警监表示,警方于当天中午在注册于被告名下的国产货车后座,搜获藏有一把自制枪械及三枚子弹的袋子。警方原先也因怀疑被告涉及电缆偷窃案而将之逮捕,经调查后证实被告并不涉案。
据指出,被告坦承有关自制枪械乃属于已逝世的父亲,被告在无合法牌照的情况下持有有关枪械,用以看守其父亲的园丘。而被搜获的枪械及子弹也被证实处于可良好使用状态。
被告今日被控上推事庭,由推事苏海拉宣判如上述。(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