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六人购屋订金 妇女认罪入狱三年

(本报讯)一名妇女以协助订购“人民房屋”而欺骗六人各一千四百令吉案,改变初衷认罪,被判入狱三年。

被告花丽莎狄莎,32岁,乃被控于去年五月廿五日至六月卅日之间,在必打丹区向所认识的六名友人借词协助订购“人民房计划”下的房屋,欺骗六人各一千四百令吉“订金”而触犯刑事法典420条文。

被告于案件开审前,改口认罪后,主控官沙曼警长简述案情指出,被告乃向受害人表示有办法协助他们购取即将在必打丹区兴建的“人民房屋计划”下的房屋,他们各给了她“订金”后,毫无消息,才知受骗而报警,被告则于去年七月一日被捕,而遭延扣迄今。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希代为求情指出,被告收到的金钱已交给一名奴丽,她只获得一些佣金而已,如今非常后侮。

推事洁西卡聆讯,宣判被告每罪入狱三年,刑期同时执行。{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