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朝圣优惠配套订金 主妇坐牢20个月

(本报讯)一名中年妇女在推事庭被控欺骗“朝圣优惠配套”订金案,她昨天改变初衷认罪,遭判入狱20个月。

被告珠妮花,43岁,被控于去年3月4日至4月8日之间,在市区一间办事处佯称有前往沙地朝圣的旅游配套优惠而欺骗一名阿丝玲达RM 1750的低押金,触犯刑事法典417条文。

在此条文下的刑罚为最高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在被告认罪后,简述案情说,前往朝圣的优惠配套将限定35人,而成功欺骗原告将抵押金1750令吉存入被告户口,后来获知受骗而报警将被告逮捕。被告认罪后求情表示后悔,请求轻判。

推事史蒂芬妮聆审后,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20个月。{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