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贼赃吸尘机 青年判监十二月

(本报讯)一名青年协助兜售吸尘机贼赃而被捕,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12个月。

被告莫哈末依兹兰,22岁,被控于今年8月23日下午3点40分在惹兰必打丹一间二手车公司前面,被发现协售一台吸尘机贼赃而触犯刑事法典414条文。

被告当时是遭警员截查后就捕,认罪后要求从轻判罚;唯遭判如上述,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另一被告阿都卡迪巴益,25岁,被控于今年8月23日凌晨4点在兵南邦育民花园一间洗车公司工人宿舍,手持剪刀及玻璃碎片,恐吓欲致伤一名18岁少女,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通过代表律师声称是IMMI3 难民证持有人,要求保释。

不过,在控方反对下,推事史蒂芬妮拒绝被告的申请,谕令他须受延扣至10月11日过堂。{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