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青年深夜在阴暗楼梯处强吻少女而于昨天在法庭被控非礼少女,唯否认有罪,他获以4300令吉及二人保释,至十一月十五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哈米鲁,24岁,被控于本月5日晚上十一点在亚庇亚洲城一间店屋旁楼梯处,搂住一名20岁女子的腰部并强吻她的脸颊,进行非礼,触犯刑事法典354条文。
被告不认罪后,推事仙蒂马珠批准他以4300令吉及二人保释,展十一月十五日过堂。
在同一法庭,另一被告阿都马力拉波,22岁,被控于本月9日下午在IMAGO超市偷窃一台HOT WHEELS游戏机(值RM 24.90)而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主控官纳丹警长表示被告是在店员发现后将他人赃并获逮捕,交由警方带走。
被告认罪后,被判入狱7个月,由被捕日算起。{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