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控贩毒华男 延扣至一月过堂

(本报讯)两名华籍男子在推事庭分别被控贩毒控状,然后被令延扣至一月九日及十九日分别过堂。

首被告古忠明(译音)被控于今年十一月十七日凌晨5点45分在加拉文星商业大厦八楼贩运164.1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

主控官阿沙曼警长提呈控状后,申请另一个日期过堂以等候化验报告。

推事洁西卡遂谕令被告延扣至一月九日过堂。

次被告甘志荣(译音)被控于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十分在亚庇码头贩运391.47克冰毒;第二控状指他于同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在MAA大厦附近贩运660.1 克冰毒,均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

次被告被控后,被令延扣至一月十九日过堂。

两被告由张健明与陆克利沙律师代表辩护,他们对控方的申请无异议,推事庭作出上述裁决。(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