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发出KBC II表格 申请散卖免税烟酒

(本报纳闽12日讯)纳闽皇家关税局已发出KBC II执照申请表格予纳闽商家申请散卖免税烟酒。

有意申请KBC II执照的商家必须尽快填妥这份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要的相关执照副本及股东个人资料,以便提呈予纳闽皇家关税局寻求批准。

所有申请者必须填上的资料包括商号名字,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号码,注册地址,申请者的姓名及在商号担任的职位职位。

申请表格必须附上的资料包括申请者一张护照用半身照,大马公司委员会执照副本,商号股东名字,纳闽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申请者大马卡副本。同时申请者必须声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及所购买的免税烟酒是仅充作在列明商号地址散卖用途。

根据了解,该局对KBC II所设下的条件是包括所有申请KBC II执照的商家必须每3个月向关税局呈报接下来3个月份的固打数量,执照每年更新。同时必须向KBC I免税店进货及登记,而且只能够售卖散装啤酒及香烟。

联邦内阁是于11月25日召开的会议同意重新规划包括在纳闽岛实行的重整免税岛烟酒及汽车税措施,包括将新措施中的免税店执照(KBC)一分为二,即(KBC I)及(KBC II)执照,并在KBC II执照下允许杂货店,咖啡店,餐厅及咖啡屋售卖散装烟酒,同时不需要登记.KBC II执照拥有者也在啤酒屋执照及新措施下的LRA(LESEN RUMAH AWAM)被允许根据各自的营业时间或在啤酒屋执照及新措施下LRA执照(LESEN RUMAH AWAM)规定的营业时间售卖散装烟酒。

所有飞机场,快艇终站,及市区免税店重新规划为KBC I免税执照,并无需提供银行担保。免税店执照分为码头免税店及地方免税店。岛民,本地及外国游客每个月限制购买的数量为:啤酒3箱(每箱24罐),烈酒(5公升)及香烟3条(每条200支)。至于离境前往外国的搭客及船员出示登船卡,可购买相同的数量,除了啤酒仅可购买2箱。刚抵达纳闽的搭客及船员出示船票,则允许购买1箱啤酒(24罐),1瓶烈酒及1条香烟(200支)。

在汽车税方面,出境每年最多90天,每程30天的限制的措施已被简易,即每程30天的限制已被取消。

2500cc以下汽车至于重整后的汽车税措施,仅需出示银行的的同意书(Bon Am)。2500cc以上出境的轿车,必须出示银行担保信,证明车主有缴付货运保险(cost insurance freight)的50%款项。至于除了超过2500cc轿车之外的罗里及皮卡车仅需出示同意书(BON Am)。(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