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KBCII商家 获准散卖烟酒

(本报纳闽28日讯)纳闽皇家关税局迄今已发出97张KBC II执照予合格的申请者,以便在岛上咖啡店及杂货店散卖免税烟酒。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获得KBC II执照的商家已经开始运作,并根据关税局定下的条规进货及营业。

一名咖啡店业者证实:每位KBC II执照拥有者每3个月获得1千条香烟及5百箱啤酒的固打,因此对一般咖啡店的生意量而言可谓绰绰有余。

他说:KBC II执照拥有者必须向关税局确定进货的KBC I免税店商号,同时关税局,KBC II及KBC I商家均各持有一份进货记录表,注明每次进货记录。

至于迄今获得KBC I执照的免税店仍旧是之前批准的20家。有意申请KBC II执照的商家必须尽快向关税局申请及填妥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要的相关执照副本及股东个人资料,以便提呈予纳闽皇家关税局寻求批准。

所有申请者必须填上的资料包括商号名字,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号码,注册地址,申请者的姓名及在商号担任的职位职位。

申请表格必须附上的资料包括申请者一张护照用半身照,大马公司委员会执照副本,商号股东名字,纳闽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申请者大马卡副本。同时申请者必须声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及所购买的免税烟酒是仅充作在列明商号地址散卖用途。

根据了解,该局对KBC II所设下的条件是包括所有申请KBC II执照的商家必须每3个月向关税局呈报接下来3个月份的固打数量,执照每年更新。同时必须向KBC I免税店进货及登记,而且只能够售卖散装啤酒及香烟。

联邦内阁是于11月25日召开的会议同意重新规划包括在纳闽岛实行的重整免税岛烟酒及汽车税措施,包括将新措施中的免税店执照(KBC)一分为二,即(KBC I)及(KBC II)执照,并在KBC II执照下允许杂货店,咖啡店,餐厅及咖啡屋售卖散装烟酒,同时不需要登记.KBC II执照拥有者也在啤酒屋执照及新措施下的LRA(LESEN RUMAH AWAM)被允许根据各自的营业时间或在啤酒屋执照及新措施下LRA执照(LESEN RUMAH AWAM)规定的营业时间售卖散装烟酒.

所有飞机场,快艇终站,及市区免税店重新规划为KBC I免税执照,并无需提供银行担保.免税店执照分为码头免税店及地方免税店。岛民,本地及外国游客每个月限制购买的数量为:啤酒3箱(每箱24罐),烈酒(5公升)及香烟3条(每条200支).至于离境前往外国的搭客及船员出示登船卡,可购买相同的数量,除了啤酒仅可购买2箱.刚抵达纳闽的搭客及船员出示船票,则允许购买1箱啤酒(24罐),1瓶烈酒及1条香烟(200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