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泰女卖淫 判监又罚款

(本报讯)两名泰国女子被发现在酒店卖淫而被捕,她们承认罪后,一齐被判入狱一个月,另各罚款五千令吉,或另四个月监禁代替。

两名被告西丽婉莎达(26岁)与杜家蒙马丽东(34岁),分别被控于本月16日在兵南邦文都善区一间酒店房间进行卖淫而触犯刑事法典372B 条文。

主控官纳丹警长表示,警方乃根据情报派员前往该酒店进行突击检查,两被告各住一房,在警方敲门后,她们打开门时各以毛巾裹着身体,房中各有一名嫖客。

他说,警方在她们的房中抽屉起获总共39个安全套,另外发现两个已使用过的安全套。

律师艾达查化代她们求情说她们原本来旅行人以及寻找工作,如今非常后悔,请求轻判。推事仙蒂马珠宣判她们入狱一个月,另各罚款五千令吉,或以四个月监禁代替。(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