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来自山打根少年在亚庇高庭被控通过脸书支持恐怖活动等五项控状,他否认有罪,展延3月21日再过堂。
被告依斯干达朱卡奈,18岁,面对五项控状,其中第一至四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4日之间在山打根森森惹兰布利Yii Villa 公寓一间单位内,通过面子书及Telegram,(一)宣传恐怖活动而触犯刑事法典130G(a)条文;(二)宣传恐怖组织而触刑事法130G(b)。
(三)支持恐怖组织而触犯刑事法典130J(I)(a)条文。
(四)支持恐怖活动而触犯同上法令130J(I)(b)条文;以及(五)于2016年8月4日在同上地点在手机内拥有恐怖组织资料而触犯刑事法典130JB条文。
被告一一否认以上控状,其代表律师马西纳阿都拉不克出庭,由诺莱哈律师代表。
副检察司哈菲莎要求择定开审日期。法官拉温达南展延3月21日再过堂。(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