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中年男子因偷窃一台手机而被捕,他向法庭认罪后, 被判入狱10个月另罚一千令吉。
被告佐汉依旺,40岁,被控于今年5月29日早上8点20分在洲回教堂偷窃属于一名卅一岁男子的手机,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说,被告是在偷窃手机后被事主察觉,将他当场逮捕,然后致电警方到来将他带走。
推事莫哈末艾萨聆讯,判被告入狱十个月另罚一千令吉,或以二个月监代替。
另一被告许氏(24岁)被控于今年5月15日早上十点在下南南甘榜华里山一间屋前,兜售贼赃电视机而触犯刑事法典414条文。
他否认有罪,获准由二人以二千令吉保释,至六月十五日过堂。{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