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被控贩毒 择定八月中开审

(本报讯)两名来自柔佛州兄弟面对贩运293冰毒案,高庭今昨天择定八月十四日及十五日开审。

两被告陈春清与陈春辉(译音)共同被控于2016年12月19日傍晚6时,在兵南邦陶源工业区一间店前,贩运293.04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39B(I)(a)条文。

两被告曾于今年4月10日由推事庭批准案移上高庭。两被告分别对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I)(a)条文,即曾经吸毒而认罪后,分别被判入狱四个月及十个月。

高庭于昨天过堂时,两被告仍由柏利拉律师代为辩护。

副检察司颜纳君表示,控方仍在收集及整理本案文件,尚未能移交予辩方。

他说,控方拥有五个证人,包括化验师,承审法官拿督诺再雅因而批准七月卅一日过堂进行案件管理,审讯日订于八月十四日及十五日。(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