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打架 青年坐监半年

(本报讯)两名青年在一间店前打架骚扰公众秩序而被捕,向法庭认罪后,,一人被判入狱6个月,另一人押后至七月七日宣判。

两被告为阿旺莫哈末赛夫拉,与利米佐汉,分别为廿三岁及廿一岁,共同被控于本月5日晚上七点在甘榜里卡士惹兰瓜拉劳勿一间店前,互相殴斗而触犯刑事法典160条文。

(此条文下刑罚为最高六个月监禁或罚款一千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警方当天接获投报后,赶到现场,将互相殴打的两被告一网成擒。

首被告认罪后被判入狱6个月,次被告须受安排福利局官员调查家庭背景,获准以二千令吉及二人保释,至七月七日上庭受罚。(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