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五名工友被发现聚赌“滚球”而遭警方一网成擒,他们昨向法庭认罪后,各被判罚款一千令吉,或以七天监禁代替。
五名被告:佐纳登张志建(译音),莫哈末查巴迪、马哈狄苏哥、诺丁纳西、莫哈末阿斯马威卡欣。
他们共同被控于今年2月17日午夜12点45分在必打卡士珍宝园一间餐厅楼上单位内,聚赌“BOLA JALAN”而触犯赌博法令第6(I)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陈述案情指出,警方当天根据一项情报,派员赶到现场时,五名被告正在聚赌,而遭一网擒。
警方卤获一块“投注板”,一粒皮球等睹具,以及现款201令吉赌注。
推事洁西卡宣判如上述,呈堂证物全充公,由警方加以销毁。(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