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强奸弱智女案 受害人视频室供证

(本报讯)一名七旬老翁被控强奸弱智女子案开审,法 庭批准控方申请,让受害人单独在视频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同时获准清堂情况下供证。

被告阿丹安达利,73岁,被控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十一点至中午十二点半之间,在根地咬惹兰杜力苏克的苏克河边,强奸一名25岁弱智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76(2)(I)条文。

在此条文下,若被判罪名成立者,将面对至少十年及最高卅年监禁的判罚,以及鞭笞。

被告由达杜巴京达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哈菲莎主控,由于需要杜顺语通译员及摄影师的协助审讯,今年初迄今曾两度展延审讯,至昨天开审,由艾奴莎玲法官聆审。

由于受害女子是弱智,副检察司申请让受害人在视频室内“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供证,获法官艾奴莎玲给予批准。

同时,控方也获批准,让受害人的供证,是在清堂情况下进行,媒体及旁听者均须离席,预料此案将审讯一星期。(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