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贩卖人口无罪 窝藏外劳罪名成立

(本报讯)高级警官被控贩卖人口案审结,地庭昨天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改判被告在“窝藏外劳”罪名成立。

被告莫哈末尼占宾央副警监,原被控于2016年4月间至11月间,在里卡士乌查娜翠鸟园一间屋内,贩卖人口 (27岁)进行强迫性劳力工作,因而触犯贩卖人口及私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最高15年监禁及另加罚款)。

被告于去年8月7日被控时否认有罪,以一万令吉及一人保释候审。

来自布城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绍山在开审以来,传召9个证人,而被告在表罪成立后,出庭自辩后另传召2名证人为他辩证,终全案审结。

法官阿西丽娜宣判指被告在以上控状下成功提出疑点而罪名不成立,她修改控状指被告在移民法令第55E(窝藏外劳)条文下,罪名成立。

在此罪名下的判罚为至少罚款一万令吉,最高五万令吉,其律师艾达查化要求展延提呈书面求情,法官批准展8月14日宣判。(05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