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友族男子因涉嫌第5度吸毒被捕,今日在法庭面控时否认罪状,法官择期明年1月8日过堂进行案件管理。
41岁的莫哈末诺比丁乃被控于10月29日下午1时40分,在古打毛律警局被验出吸食冰毒和安非他命两种毒品,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不过,被告有滥用毒品前科,并4度被定罪,因此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b)条文的交替控状被提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C(2)条文下被定罪,与相同法令第38B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判监禁不少于7年, 但不高于13年,同时需判鞭刑不少于3下,但不多于6下。
地庭法官依尔西彼慕丝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候审。此案由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负责检控。(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