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rena区4死1重伤车祸惨案 法庭3月7作出裁决

(斗湖26日讯)去年轰动一时的1 Arena商业中心肇4死1重伤车祸惨剧审讯案件,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表面罪名成立的华裔女被告今日在斗湖地庭再续接受主控官旺莫哈默菲特里副检察司的盘诘,控辩双方将于3月5日提呈结案陈词,法庭将定于3月7日作出裁决。

被告奥利微亚张爱云(35岁)在其代表律师干尼扎里卡引导下,哭诉自己被扣留时有想自杀的念头,因未想到此车祸导致4死1重伤。当时的她感到非常内疚和很想向家属们道歉,可是被家属们痛骂一顿。

她自称为人母亲,拥有一名4岁男孩,很了解身为父母失去孩子的感受。这场车祸却带给她沉重的阴影,她无法入眠,三更半夜会被惊醒,回忆都是当晚的车祸案件。无论如何,她必须坚持继续工作赚钱及忍耐,因她要养育她的孩子。

出生在斗湖的她否认自己还是不清楚斗湖所有道路的捷径,也否认自己快速开车而导致车祸的发生。被告回答代表律师,她当时驾驶着车在抵达甲波打交通圈时,因马路不平导致她的车高浮动至撞上路肩,过后,她却听到爆车胎的巨声而吃惊;当时的她正极力要控制汽车驾驶盘,可是她的头却撞击了汽车驾驶盘,造成她一只手捂着头,另一只手控制汽车驾驶盘。但是,当时的她感觉头非常痛而毕竟无法控制汽车驾驶盘,过后发生了什么事她却无法回想起。

事发前,她还声称自己在一间酒吧为朋友庆祝生日时喝了约一瓶的健力士黑啤,自己觉得还好,况且在接获顾客来电后就步行15分钟到她的工作地点(一间俱乐部)会见顾客。她自2015年开始在该俱乐部担任管理人员.
当晚半夜12时30分,她就上了自己的车,在车内坐了约半小时,至一时才开始开车。当时她的心情很低落,在车内想起了她的家庭问题及她孩子的健康。被告是于2017年12月与丈夫离婚.

被告每天上班都会从家出门,经过新安帝古,往温泉直通古哈拉路到上班地点,她不会使用张天文路地带因为上下班时间都塞车。

法庭于2019年1月11日完成传召案中控方第17名证人出庭供证。

被告奥利微亚张爱云,被控于2018年7月8日凌晨1时20分,在此间张天文路BDC (1 Arena)商业中心,身为一辆注册车号ST 8×1 X司机,体内酒精成份超出所规定,并导致以下人士死亡:

(1)邱玉威 (30岁),(2)黄文杰(21岁), (3)钟伟权(21岁),(4)林健兴(16岁),因而触犯1987年(333法令)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她于上述同期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身为该辆注册车号ST 8×1 X司机,体内酒精成份超出所规定,导致一名陈冠雄(人名译音,21岁)受伤,触犯1987年(333法令)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
(此条文下,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0,000令吉)。(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