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间再犯案 男子监8年鞭1下

(亚庇9日讯)被控抢劫获保释候审的本地男子,在保释期间再度犯案被捕,今日在法庭面控认罪后,遭判入狱共8年兼鞭笞1下。

26岁的被告努法里斯乃被指与另一名仍在逃的嫌犯,与2月8日晚上10时40分,在京那律一间连锁迷你超市前合伙抢劫一名26岁男经理的财物,并致伤对方,触犯刑事法典第394条文。

案情指该迷你超市的男经理在打烊关上店门时,遭两名乘坐摩哆车的男子趋前抢劫。受害者称身上没有现款,结果惨遭对方挥拳致伤,掠走店门钥匙、摩哆车钥匙和路税及家里钥匙。

被告承认罪状,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阿哈费斯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时,表示被告在一家酒店工作,月入900令吉,其中500令吉给父母。

他说,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而选择认罪,盼法官给予轻判。

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以制止类似罪案再度发生。被告在获保释期间犯案,看不出已对罪行感到懊悔。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入狱8年兼鞭笞1下,刑期从2月12日被捕算起。

另一方面,被告于今年2月杪被控在2017年10月19日犯下合伙打劫的案件,认罪后已遭法庭判决入狱3年兼鞭笞1下。此案刑罚将与今日的判决同期执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