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摩哆车 无业男入狱13个月

(亚庇1日讯)无业男子在行动管制令实施期间,偷窃他人停放在停车场的摩哆车,在法庭被控认罪后,判决入狱13个月。

37岁的克里民山沙乃被指于3月26日下午4时在甘榜亚逸一间餐馆的后巷,拥有一辆失窃的摩哆车,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案情指33岁的摩哆车主,发现其停放在甘榜亚逸停车场的摩哆车不翼而飞后,便向警方报案。警方抵赶现场后展开调查,成功依据情报顺藤摸瓜将被告逮捕,并起回失窃的摩哆车。

被告承认罪状,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林明俊向推事艾费阿古斯求情,指被告受调查时积极给予警方配合,引导警方起回失窃摩哆车,并在第一时间认罪,盼轻判初犯的被告。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推事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失窃的摩哆车物归原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