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餐厅6百令吉 员工监1年罚3千

(亚庇2日讯)餐厅员工监守自盗,被控偷窃餐厅的现款,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2个月兼罚款3千令吉。

29岁的被告朱卡奈因是被控于2019年7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阿兰默斯拉一家餐厅,偷窃收银机内的现款共62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381条文。

案情指被告趁周末餐厅无营业,自行进入餐厅内犯案,得逞后将餐厅门锁匙交给其他同事,便消失踪影。警方过后通过闭路电视,掌握被告身份将他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在庭上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获轻判,要求刑期从被捕日算起。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推事遂判决如上述,刑期从2019年11月19日被捕算起,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