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脖子種草莓 菲男上訴得直 7年牢刑減至1年

(亞庇4日訊)被控在女童脖子上留下吻痕,罪成入獄的菲律賓男子上訴得直,獲高庭將其牢刑從7年改判至入獄12個月。

21歲的被告里茲曼納西乃被指於2019年4月8日早上10時,在東貢岸鎮一商場的3樓觸摸一名12歲3個月大女童的身體,並意淫親吻受害者的頸部,直到留下吻痕,觸犯兒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透過網多人視訊會議室在網絡雲端,與在庭上的副檢察司羅查娜、被告及代表律師米雪烏絲曼連線,宣判上訴結果。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僅針對被告判刑進行考量,並裁決被告刑期從7年降至12個月,但維持被告的2下鞭刑。
被告代表律師米雪在庭外受詢時表示,訴方強調被告乃年輕罪犯,沒有犯罪前科。受害者與被告相識,對罪行也感到懊悔。

副檢察司則要求高庭維持地庭判決,指出地庭法官依據案情、呈堂證據及整體考量,做出正確無誤的判決和判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