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撞毙骑士 司机入狱4年罚8000

(亚庇9日讯)法庭今日判决一名酒后开车导致意外发生,造成他人丧命的司机罪名成立,判决被告入狱4年兼罚款8千令吉。

24岁的莫勒安特鲁乃被控于2018年5月31日早上6时许,在兵南邦拿督邦里玛班丁路酒后开车,造成一名50岁的摩哆车骑士丧命,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4A(1)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控方在初审时传召了11名证人供证,指证被告罪行。被告遭宣判表罪成立后,出庭自辩,全案审结。推事洁西卡奥波在宣判时,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下举证,而辩方未挑起疑点,遂裁决被告罪成。

被告代表律师提莫迪杜瓦在求情时,盼推事轻判初犯的被告,减轻刑罚。副检察司西蒂哈再则要求推事判刑重刑,指酒后开车乃目前社会关注的课题,法庭的判决因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3年牢狱代替,被告驾照需留案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