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9日讯)联邦法院驳回一名贩毒罪成男子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判处他绞刑至死的判决。
38岁的安迪马祖迪乃被控在2013年11月19日晚上9时30分,在哥隆邦瑙翁顿路的一个民宅前,贩运重745.6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高庭于2017年1月11日在案件审结后,裁决被告罪成判处死刑。被告于2018年8月6日又遭上诉庭驳回上诉,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
被告代表律师蓝星今日告诉上诉庭三司,高庭法官依据环境证据裁决被告拥毒,判词虽未有明确字眼指出,但实际已采用双重预设立场,裁决被告贩毒罪成。此外,被告遭逮捕时,未被警方告诫,说明法律权益。
联邦高级律师凯鲁安华在抗辩时则指出,高庭法官并未采用双重立场,仅在贩毒的裁决采用预设立场,因现场除了被告并无其他人。由于毒品是在被告手中,因而警方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受法律约束需告诫被告。
领审的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哈娜在双方陈词后,宣判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被告上诉申请,认同控方指出高庭法官在判决时并未采用双重预设立场。上诉庭三司成员还包括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拿里尼。(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