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贩毒青年逃过鬼门关 死刑改判入狱15年打10鞭

(亚庇9日讯)雪兰莪州一名华裔青年被控贩运毒品罪成,判处死刑,惟他今日在联邦法院逃过鬼门关,获改判拥毒罪成,判处15年监禁兼鞭笞10下。

现年22岁的林正勇(译音)乃被控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2时50分,在亚庇国际机场贩运重749.4克的病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高庭于2017年12月7日在案件审结后,宣判他罪成判处死刑,他过后又于2019年3月18日遭上诉庭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抗辩的副检察司尼克沙里尔今日告诉联邦法院三司,高庭法官的判决并未采用双重预设立场立场,判词中指出被告是从吉隆坡国际机场携带大量毒品抵达亚庇国际机场,有关毒品是密封在茶包的包装里,并以报纸裹著,显示被告有意隐藏贩毒的目的。

不过,领审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东姑麦慕指出,高庭法官的判词若以段落解读,的确采取了单次的预设立场。若阅读完整的判词,法官采用了双重预设立场的指控则毫无悬念。

她过后宣判三司一致裁决被告上诉得直,改判他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拥毒)罪成,谕令代表律师陈建明针对刑罚求情。

陈氏指出,被告来自雪兰州乌鲁冷岳县,犯案时才19岁,思想尚未成熟。自被捕后已遭扣留约4年,期间已对罪行感到懊悔,盼减轻刑罚。

东姑麦慕过后宣判被告刑罚如上述,刑期从被捕日算起。三司成员还包括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拿里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