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女童罪成 高庭批控方增刑 青年多鞭4下

(亚庇14日讯)遭判性侵犯女童罪成的古打毛律青年上诉减刑不果,反遭高庭批准控方加重鞭刑的申请。

28岁的史宾瑟朱里乃被控在2018年8月24日下午5时于古打毛律某甘榜屋,意淫将其阳具放在年龄仅10岁又5个月大的女童私处摩擦,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案件完成审讯后,地庭于去年8月7日判决罪成的被告,入狱9年兼鞭笞1下。

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告诉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被告否认此案的罪状,案件经过完整的审讯,理应加重被告刑罚。

他指出,此案的受害女童年仅10岁又5个月,控方花了大量时间传召证人出庭指证被告罪行,才将被告定罪。此控状对罪成者的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及另外施加鞭刑,盼高庭加重不足的刑罚。

法官经考量后,认同被告鞭刑过轻,因而改判被告鞭笞5下,牢刑则维持9年。被告代表律师为瓦迪祖努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