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替男童手淫 电召车司机囚5年兼打1鞭

(亚庇15日讯)电召车司机载送一名男童到学校途中兽欲大发,试图替对方手淫,他今午被控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5年兼鞭笞1下。

39岁的马多巴希瑙乃被控于2月7日清晨5时15分,在开著电召车前往兵南邦丹绍国中时于布打丹甘榜杜宛逊附近,抚摸一名15岁男童的私处,试图替对方手淫,因而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案情指受害者当天乘坐被告的电召车上学,途中被告突然聊起情色话题,讲到手淫之际突然伸出魔抓,拉开受害者裤子的拉链,抚摸其私处。饱受惊吓的受害者到学校后,将惨痛的遭遇告诉班主任,并由后者通知受害者的姐姐,前往警局报案。警方接获投报后,将被告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指已婚的他承担房屋租费和车辆借贷,不想入狱。副检察司努哈菲查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被告犯下严重罪行,此案受害者是一名15岁的男童,面对严重的精神创伤。
法官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决如上述,被刑期从今日算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