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马新社讯)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达基尤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撤回限制首相任期的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法案和警方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
达基尤丁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宣布撤回上述2项法案。
宪法(第二)修正法案旨在取代宪法第43(2)条款,针对国会议员受委首相资格增附加条件,即一名议员若担任过两届首相,不能再受委首相。
此法案于去年12月3日提呈国会一读,并订在今日会议议程第6项进行法案二读。
IPCMC法案则于去年7月18日提呈一读,旨在取代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以提升警队廉正及能力,并作为独立监督机构接受投诉及调查行为不当警察。
此法案原定在2019年12月提呈二读,不过基于需要再研究而延后,并订在今日会议议程的第7项。
达基尤丁在8月19日提到,基于各方反对,政府决定撤回IPCMC法案,并会以新法案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