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罕有批准控方 将警告记录在案

(亚庇讯)沙巴联邦检察司署今日在提控两名巴基斯坦男子时,罕有的要求法庭将控方的警告记录在案。

高级联邦律师凯鲁安华在庭上警告被告及亲友不得干扰控方证人,尤其此案受害者,包括使用政治影响。

他说,控方将毫不犹豫的对干扰证人的人士,采取法律行动控上法庭。他是在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定过堂日期后,提出上述要求,并获批准记录在案。

据了解,两名被告沙丹胡赛因及卡斯尼夫阿米尔是涉及使用危险武器蓄意造成他人严重受伤,而被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提控。

不过,法庭通译员在宣读控状前,两人皆表示不谙国语,只懂普什图语(Pashto)。两人另外也面对非法入境控状,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同样因为不谙国语而没有宣读控状。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10月14日过堂,以安排普什图语翻译员协助审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