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拒捕时亮出利器致伤警员的技工所面对的两项控状,将在地庭进行联审。
39岁的马斯兰拉孟原在推事庭被控于8月24日下午1时25分,在下南南某住宅公寓的楼梯间,使用一把改装后的剪刀致伤一名30岁的伍长,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被告另外在地庭面对拥有危险武器控状,指他在上述相同地点和时间持有一把外形如利刀的危险武器,触犯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副检察司鲁斯丹沙鲁夫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申请将上述两宗案件在地庭联审,并要求向被告宣读致伤警员的控状。
通译员在宣读控状后,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副检察司要求法官择期过堂,以待伤者的医疗报告出炉。
法官遂批准两宗案件进行联合审讯,择定10月20日过堂,被告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