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案情有异议 推事拒绝被告认罪

(亚庇26日讯)推事鉴于被告对控方呈堂的案情有异议,拒绝被告承认罪状,进而展延案件过堂。

23岁的阿兹比阿都哈林是一名拾荒者,他被控于10月18日凌晨1时30分在新布兰一间面食店旁拥有两条失窃的方木,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主控官林瑞明警长随后将案情呈堂,被告检阅控方的方木照片后,指他拥有的方木并非完整如新。他指出,方木的部分已遭折损呈黑色,他是从面食店的垃圾桶旁捡到这两条方木,准备变卖购买食物。

主控官要求推事乐芙莉拒绝被告认罪,获推事批准,他也建议被告以4千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代被告向推事求情,指已婚的被告育有一名2岁的孩子,妻子没有工作。

他说,这是被告首次在法庭被控,目前因政府实施有条件行管令没有固定工作,盼减低保释金。推事经考量后,允许被告以1千令吉保释金(口头保释)及1人担保外出,案展延12月14日过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