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冒牌运动品 华裔东主被罚1万2千2

(亚庇11日讯) 一间运动用品店的华裔东主面对两项售卖赝品的控状,他在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1万2千200令吉。

51岁的林姓被告在首控状被指于8月19日遭上10时30分,在古打毛律某运动用品店售卖43双印有阿迪达斯品牌标志的运动鞋赝品、21件印有阿迪达斯品牌标志的运动衣赝品及9双印有阿迪达斯品牌标志的凉鞋赝品。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售卖印有耐克品牌标志的运动鞋赝品、12件印有耐克品牌标志的运动衣赝品及2双印有耐克品牌标志的凉鞋赝品。两项控状皆抵触商标法令第100条文,触犯相同法令的第102(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02(1)(ii)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在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指他对事件感到懊悔,盼法官给予机会,减轻刑罚,并承诺不再重犯。已婚的他育有6名子女,妻子为家庭主妇。自政府实施行管令后,其生意惨跌约70%,但依然支付店租及3名员工薪金等等的开销。

主控官古拿瑟佳兰则要求法官判下适当刑罚,要求谕令起获的赝品交由控方销毁。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每项赝品罚款100令吉,首控状共罚款7千300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次控状罚款4千900令吉或2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