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一家建筑公司及项目经理被控没有在建筑工地的进口提供足够的职场安全与卫生设施,他们双双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该公司是由一名董事经理代为出庭面控,他与46岁的项目经理被控于2月24日下午1时,共同在吧巴-保佛路的某建筑工地没有提供合理的交通管理系统,在进口处提供足够的职场安全与卫生设施,因而触犯职场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9条文下被判刑。
两人皆否认罪状,主控官基努拉欣蒂安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要求择期过堂,建议第二被告的保释金设在5千令吉。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若保释金设在5千令吉则要求无按柜金。
法庭遂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21日过堂,允许第二被告以2千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
另一方面,沙巴电力有限公司及该公司34岁的吧巴区经理祖斯迪贾斯丁被控于7月1日早上11时15分至下午2时35分在甘榜萌迪革的萌迪革,在没有提供足够的职场安全与卫生措施的情况下,允许员工在该处施工修复断裂的电缆,触犯职场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9条文下被判刑。
该公司由一名高层代表出庭面控,两人皆否认罪状。主控官伊莉莎撒姆尔向法官要求择期过堂,建议第二被告的保释金设在5千令吉。被告的代表律师罗芬迪拉勿夫则要求降低保释金,指被告在沙电工作,没有弃保风险。
法庭遂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9日过堂,允许第二被告以2千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