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权会入禀法庭 挑战撤销注册资格

兴权会(Hindraf)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以便挑战社团注册局及内政部撤销该组织之注册资格。

根据《当今大马》所浏览的法律文件,此案申请方是兴权会的法定负责人瓦塔慕迪(P Waytha Moorthy)。瓦塔慕迪也是前希盟政府的首相署部长,掌管团结和社会和谐事务。

兴权会是通过Messrs Azri及李翠成(译音)合伙律师楼在12月22日提呈入禀法庭文件。

兴权会挑战两项撤销注册资格的决定。第一项是社团注册局总监在2019年9月30日决定撤销该组织的注册资格。

第二项是内政部长在今年8月7日所做的决定。兴权会就社团注册局总监的决定提出上诉,而内政部长维持总监原有的决定。

兴权会认为,社团注册局总监的决定违反《1996年社团法令》。

已经提呈活动记录证明

兴权会表明,曾在2019年9月26日和30日回覆社团注册局,并提呈证据说明不该撤销该组织注册资格。

兴权会称,当时已经提呈会员大会通知、理事会名单、会员大会记录和理事会会议记录。

兴权会称,尽管已经提呈上述证明,社团注册局总监还是决定撤销该组织注册资格。

兴权会表示,在2019年10月24日致函内政部提出上诉,指社团注册局总监的决定不合理。随后,内政部长在今年8月7日回函,说明维持总监的决定。

兴权会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以便谕令社团注册局总监和内政部长撤销决定,并允许该组织重新注册,时效追溯至去年9月30日被撤销资格之时。

兴权会也要求法庭裁定上述两方的决定是违法和无效的,并且申请临时庭令,要求在本司法审核案件聆审之前,暂缓两方的决定。

兴权会也要求答辩方支付合理的赔偿和法律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