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未经注册美肤产品 华裔东主两控状罚4500

(亚庇28日讯)手机充值店东主被控拥有未经卫生部注册认证的美肤产品,面对两项控状的他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4千500令吉。

此宗纳闽的庭案是通过网上多人视讯软体进行连线,由地庭法官伊古丝拉及被告,以及在纳闽的药剂执法局主控官在亚庇法庭进行网上审讯。

34岁的郑姓东主在首控状被控于2019年6月18日下午3时15分在纳闽轻工业园某手机充值店,拥有6种未经卫生部注册认证的产品,违反药物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抵触相同条例的第30(1)条文,并可在药品销售法令第12(2)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拥有22种未经卫生部注册认证的美白产品,抵触药物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18A(1)(a)条文,抵触相同条例的第18A(15)条文,并可在药物销售法令第12(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在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其商店因面对新冠疫情冲击,目前已经结业。他解释有关产品是出租位子于他人寄卖,但他在此事始终有错,盼法官轻判目前已经失业的他。

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裁决被告在首控状罚款2千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第二项控状则罚款2千500令吉或以5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