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 海产加工厂罚款6万

(亚庇20日讯)一间海产加工厂面对4项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的控状,该公司代表承认所有罪状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6万令吉。

控状指该公司在2020年2月13日早上10时47分至中午12时07分之间,在哥隆邦BDC轻工业区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其中3项指该公司触犯环境素质(工业液体)条例第11(1)(b)条文。第4项控状则指公司触犯环境素质(工业液体)条例第12(b)条文,所有控状可在相同条例第32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沙巴环境局执法员前往该公司的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他们直接将加工后产生的工业液体,未经过滤处理就直接引入附近的排水沟。这些工业液体经取样化验后,皆发现含有超标的污染指数。

该公司由一名46岁的经理代表出庭面控,并承认罪状。他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指出,该公司已经在2019年8月向专业顾问谘询,获建议兴建一个工业液体过滤设施,目前需预算方案来施工兴建。

他说,该公司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收入剧减,但承诺遵守环境局设下的指南。该公司已开业10年,,盼轻判初犯的他们。主控官哈欣阿旺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让被告从中吸取教训不再重犯,同时也警惕其它公司不犯下相同罪行。

法官审阅控方的呈堂文件后,判决该公司在每项控状罚款1万5千令吉,否则公司代表需坐牢2个月代替。换言之,该公司在上述4项控状共遭判决罚款6万令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