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男子被控吸毒、拥毒及贩运毒品3项控状,他在吸毒控状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7个月。
36岁的慕菲罗泽在吸毒控状被指于本月14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在孟加达警局被验出吸食安非他命和冰毒2种毒品,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他在认罪后,推事遂判决如上述,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同一天的早上10时20分,在实邦加甘榜洛布诺的一座凉亭,拥有重0.1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第三项控状则是与没有身份证件的男子慕纳慕华拉纳一起被控。控状指他们共谋于同一天早上10时20分,在实邦加甘榜洛布诺的一座凉亭贩运重约75.7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要求推事乐芙莉在被告的第二及第三项控状择期过堂,因控方尚未接获化学局的化验报告。
推事遂择定被告的拥毒案及贩毒案于3月8日过堂,被告不得获保释,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