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韩沙称,社团注册局没有批准统民党和斗士党的注册,是因为两党的申请并没有遵照社团法令的条文。
韩沙今天在布城召开记者会时说,社团注册局收到两党的申请注册文件,但发现两党的申请并没有遵照社团法令附录一的规定。
“因此,根据(社团法令)第7(3)(e)条文,斗士党和统民党的申请在1月6日遭拒绝。”
“关于这一点,根据335号法令(社团法令)第18条文,(申请者)可在(社团注册局)决定的30天之内,向内长提出上诉。”
社团法令附录一是有关注册社团的章程和规章所需达致的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项阐明章程必须规定组织的名称和会员资格等;第二项则规定,若是注册的组织是属于政党,则会员、职员和顾问等必须是公民,并且会员有选举权以及被选权,可以担任党内的职务。
统民党未提出上诉
韩沙也是团结党总秘书。他说,斗士党的筹委会已经在1月8日会见社团注册局,并提出正式上诉。
不过,他说,统民党的筹委会并没有和社团注册局商议,也没有提出上诉。
“因此,社团注册局强调,任何组织若没有按照335号法令第7条文注册,则按照同样法令的第41条文,该组织可视为是不合法的组织。”
“若任何方面举行组织活动,则可依据同样的法令被提控。”
统民党创党人兼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已经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社团注册局。吉隆坡高庭择定2月4日,以便决定是否批准统民党的司法审核申请。
赛沙迪更指控,统民党不获准注册的真正理由,其实是因为拒绝听命内政部长的劝告,以向首相慕尤丁“交心输诚”。(当今大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