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行管令2.0照炸鱼!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在加雅岛水域破获1宗炸鱼案,起200公斤渔获。
执法船只是周二(2日)下午约5时50在加雅岛以西约0.05海里水域发现1艘可疑泵船。
不过,对方在行踪败露后立刻开足马力往浅滩方向逃遁,4名船员最后成功弃船跳水潜逃。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沙巴纳闽区主任拿督莫哈末罗斯里阿都拉在一项文告中表示,海执巡逻船是在当天下午发现形迹可疑的泵船,于是上前检查。
他说,在海执巡逻艇迫近时,泵船突然掉头冲向靠岸水域,并在接近浅滩水域时,只见船上4名男子纵身跳入水里潜逃,丟下泵船不管。
他说,海执队员过后上船检查时,发现约200公斤的渔获,以及一些炸鱼器材。
“这艘泵船过后已经被拖回实邦加海执码头做进一步调查。”
罗斯里同时吁请沿海民眾,远离炮鱼活动,不要以身试法,破坏海洋生态,危害潜水客的生命。
他说,此案目前在1965年渔业法令第26条文下查办,一旦罪成,抵触者若为外籍人士,船长面对最高罚款600万令吉,船员则最高罚60万。
他表示,抵触者若是大马公民,则面对最高罚款20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