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法庭宣判被控没有遵从消防服务法令规定的一家工业气体供应商罪名成立,判决该公司罚款2万令吉。
该供应商是被指于2019年9月19日在亚庇工业园的工厂,遭消拯局执法员发现建筑物没按照指南做好防火安全措施,触犯消防服务法令第33条文。
该供应商是由一名场地经理代表面控,他否认罪状。消拯局主控官罗惹迪安在初审时传召了5名证人供证。
法庭宣判该公司表罪成立后,辩方传召2人出庭抗辩。
地庭法官阿兹丽娜在全案审结时宣判,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举证,指证该公司如控状所指,因而宣判罪名成立。
被控的工业气体供应商是由詹日兴及詹志安律师代表抗辩。(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