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被控对一名小学生口交的前教师承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3年,另外再增刑入狱2年兼鞭笞2下。
这名43岁的前教师是被控于2017年5月28日傍晚6时在实必丹一间寄宿学府的住宿单位,意淫对一名12岁的男童口交,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增刑)同读。
案情指受害者因下体红肿与母亲到实必丹医院接受治疗,结果揭发受害者曾遭到指导他踢球的教师口交。警方调查显示,事发当晚受害者与教师正在打电玩,被告突然亲吻受害者左边脸颊,过后对受害者口交约30分钟。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求情,指他已对罪行感到懊悔,他尚需照顾年迈的母亲,盼获轻判。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被告为人师表理应教导学生,竖立榜样。但是被告却背道而驰,仗势性侵犯年仅12岁的受害者。她也告诉法官,被告曾弃保潜逃,并在2019年4月29日遭教育部革职。警方刻正对被告其它可能的罪行展开调查,控方不排除再对被告采取提控行动。
法官经考量后,在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判决被告入狱13年,另外在第16(1)条文下,判决被告入狱2年兼鞭笞2下,两项刑罚分开执行,刑期从今年2月9日被捕算起。 法官也谕令被告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