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他人大马卡 外来男囚16个月

(亚庇26日讯) 一名无业的外来男子被控拥有他人的大马卡,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6个月。

46岁的依布拉欣马鲁吉乃被控于2月18日约下午3时在下南南镇,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拥有一张他人的大马卡,触犯国民登记法令第25(1)(o)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指他育有5名子女,患有尿酸过高及胸腔疼痛疾病,盼减轻刑罚。在回答推事的一项提问时,他称是在路边捡到他人的大马卡。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没有合法身份证件。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