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山辞州议员函件是否生效? 议长征询律政司方定夺

(本报讯)沙巴民兴党于昨午正式将早前退出该党的西巴迪州议员哈山干尼呈辞州议员函件提呈予州议长拿督卡津耶耶,惟哈山则另呈函件予州议长表明撤回该辞职信,因此,州议长要征询州律政司意见,才决定辞职是否生效。

哈山是于早上11时45分亲自会见州议长及提交该函件,而民兴党秘书长拿督罗列杜是于中午12时15分,代表将该辞职信送到州议会办事处。

卡津过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证实收到双方函件,惟表示「目前不能说些甚麽,因为要先征询州律政司的意见。」

他表示,哈山是向他提呈法定宣誓书,要求撤销和撤回他于去年参加州大选时与前政党签署的任何信函,并表示要继续担任州议员。

他说,他是透过秘书接到罗列杜交到的函件,「尽管我当时也在办公室,但民兴党代表没有见我。」

由民兴党代为提呈的该函牛内容称哈山从2021年2月26日辞去州议员,函件写有哈山姓名与签名,惟以印章盖上,这是去年州大选时所签下,而日期是事后盖上。

哈山日前宣布退出民兴党,改为支持沙盟州政府。

民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前日指出,该党将把哈山预签的辞去该议席的函件提交予州议长、州元首及选举委员会,以让该议席悬空。他也申明,该党将按照该议席是否悬空,而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哈山干尼。

哈山前晚接受记者访问时虽然承认曾宣誓一旦退出沙巴民兴党必定辞去有关议席,但他辩称这项宣誓是无效的,因为他为了当候选人才被逼签下该函件。(020)

陈权芳:可循先例
哈山呈辞函无效

(本报讯)西巴迪州议员哈山干尼在去年州大选前夕预签的辞职函是否有效,本州法律有不同意见,沙巴法律协会主席陈权芳指出,已有先例可循,有关函件是无效的。

他表示,当年的诺丁沙里与吉兰丹州议会诉讼的判决,就是不能以悬空州议席来惩罚有关跳槽州议员,因为这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所规定的结社自由。

他说,此外,王其辉与砂拉越人联党主席诉讼的判决,则是提呈无日期辞职函予议长,是违反公共政策的。

陈权芳是在亚庇接受记者访问时这麽表示。他说:「法庭已针对自由结社及违反公共政策作出判决,这是先例。」

无论如何,他说,议长依然有权决定接受有关辞职函,但有关州议员可能会上法庭加以挑战。

陈德明:政党也上庭挑战

●执业律师陈德明在受访时表同意议长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有关辞职函,「如果议长不接受该函件,那麽,有关政党也可以上庭挑战。」

他说:「但是,他(哈山干尼)说他是被逼签署辞职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根据法律,他已是成年人,他完全知道自己在签甚麽;没有人强逼他,也没有拿著枪威胁他,这是显示他对党的效忠。」(020)

拿督罗列杜(右)将哈山干尼呈辞西巴迪州议员的函件交到州议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