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西巴迪区(Sebatik)州议员哈山干尼宣布退出民兴党,转移支持由国盟、国阵和沙巴团结党(PBS)组成的“沙巴人民联盟”(GRS)。
哈山预先签署的辞职信,因为违反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所保障的结社自由,而无效和无法执行。就目前而言,马来西亚法律允许州议会议员在不腾出席位的情况下从一个政党跳到另一个政党。一位议员可以自由地与任何人或政党加盟或脱离。只有透过国会,才能对结社自由施加任何限制,尤其是对政党,而且其限制也是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的特定理由。
因此,我认为,哈山是否自愿预先签署辞职信并不重要。政党无权将一名议员局限在一旦离巢必须辞职和让出州议席的承诺上。这个承诺违反了联邦宪法所保障的结社自由。既然这封预先签署辞职信函是无效的,州议长和州议会理应无视民兴党提呈的这封信函。
即使州议长接受了这封信函,哈山也可以将此事入禀法庭,挑战民兴党这个违宪的举动从而要求这个预先签署辞职信函的决定将会违宪和执行无效。如今,哈山已提交法定宣誓书,要求撤销预先签署的辞职信。州议长也已拒绝这封辞职信。
因此,以政经稳定为考量,我相信沙巴,甚至是全马,都需要反跳槽法令,好让当选议员不会跳槽而引发政局不稳。此法令或许能够杜绝和制止如此非常不健康的政治歪风,还人民一个安心。基于以上原因,我们真的应考虑“投人不投党”,选择一位诚心为社会、教育和经济奉献的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