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被控重犯吸毒的男子在确认其毒品检验的检测尿罐后,对控状供认不违,遭法庭判决入狱5年兼鞭笞1下。
45岁的被告阿都华合较早前遭提控时,要求检视当时检验其尿液的罐子,控方将检测尿罐呈堂后,被告即承认罪状。
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下午1时30分在甘拜园警察总部肃毒组办事处,被验出吸食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由于被告曾在2015年及2018年两度被控吸毒遭定罪,因此可在相同法令第39C(1)条文下被判最低5年监禁,但不超过7年,以及鞭笞最高3下。
被告承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表示尚需照顾年迈的母亲,盼减轻刑罚早日出狱。
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被告已是第3次被控吸毒。
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