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字眼案判决纠正不公 54沙砂议员促联邦撤上诉

联邦政府昨天入禀上诉,挑战高庭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不过,沙巴和砂拉越朝野议员联署敦促,首相慕尤丁撤除上诉,结束这起长达35年的争论。

54名沙砂朝野议员今天发表联合文告主张,联邦政府应该接纳高庭裁决,而各政党不应为了狭隘的政治利益,而趁机炒作此课题。

“我们敦促,首相慕尤丁撤除联邦政府上诉挑战高法庭裁决。如此一来,这场长达35年、且令那么多沙砂人民和原住民痛苦的争论,可以终于宣告落幕。”

“这也会成为首相的正面(政治)遗产。”

他们认为,所有人应该结束这场争议,向前迈进一步达成国家和解,才能符合阿拉当初造人的宗旨——人们即使存在差异,却依然能够相互理解和爱护彼此。

他们强调,高庭本次裁决是对所有马来西亚人的祝福,让不同宗教的信徒得以在清真寺、教堂和锡克庙,向阿拉祈祷。

部分不安半岛人施压结果

54名沙砂议员认为,联邦内阁在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出于部分不安的半岛人,向联邦政府施压的结果。

他们直指,当年的裁决仅从半岛人的视角出发,忽略了沙巴和砂拉越人的权益和心声,自以为他们可以自行决定沙砂两地人民在家乡和半岛的生活方式。

“这些自我为中心的半岛人,拒绝接受马来半岛、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是平等的伙伴国安息。”

因此,他们进一步指出,本次裁决不过是纠正当年的不公,避免沙砂人民和原住民一直承受不公平的待遇。

“这项裁决并不会引发穆斯林的改教或叛教,这是部分半岛人试图专门制造的错误恐惧。”

反观,他们指出,本次裁决只会让国家变得更团结,让沙砂人民和基督教原住民可以自由地祈祷。

“他们在加里曼丹的达雅族兄弟姐妹们向来可以这么做。”

他们续指,本次裁决也是马来语作为国语的胜利,同时尊重婆罗洲地方语言,如依班语和比达友语。

3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承审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也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政府上诉挑战裁决

不过,政府昨天证实,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本次联署文告的朝野议员包括国会议员、上议员和州议员。他们分别来自行动党、土保党(PBB)、砂拉越全民团结党 (PSB)、公正党、砂拉越民主进步党(PDP)、沙巴民兴党、砂拉越人民党(PRS)、砂州人联党(SUPP)、民统党(UPKO)、土著团结党和独立议员。(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