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继父上诉 维持监禁26年兼打10鞭刑罚

(亚庇18日讯)高庭驳回一名继父要求改判其刑罚同时执行的申请,维持地庭判决他性侵犯继女,需入狱共26年兼鞭笞10下的刑罚。

该名继父是被控于2020年5月19日在根地咬某民宅单位,使用手指插入15岁又6个月大继女的下体,同时也抚摸受害者的下体。他在首控状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次控状则被控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案件于2020年6月28日在根地咬地庭提堂时,被告承认罪状。他在首控状遭判决入狱15年兼鞭笞8下;次控状遭判决入狱8年,另外在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6(1)条文下,增刑入狱3年兼鞭笞2下,所有刑罚分开执行。

被告今天在高庭针对刑罚上诉,要求高庭司法专员拿督登肯希柯多改判其刑罚同时执行。

他指其母亲时常生病,妻子为外来人,4名儿女年龄介于1至7岁之间,自新冠疫情后便没有见过他们,盼减低刑罚。

司法专员盘诘被告问道,为何求情因素全是为了母亲、妻子和孩子,未提及受害的继女。

他续说:“如果你能给予满意的回答,我现在就改判你无罪释放!”

被告回答说:“我并未多想,也没想过会因此入狱,我期望刑罚能同时执行,早日出狱。”

司法专员遂撤销被告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原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