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日讯)由于丹洛街被划为停车格的路段属于联邦道路,因此斗湖市议会不能收取泊车费,换言之在该处停放的车子并不需缴费。
斗湖市议会常月大会,当这项课题被提出时,林明兴市议员则询问若在停车格内的车子遭行驶中的交通工具撞中,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对此,公共工程局总工程师艾莎与交通小组主任沙曼西米多都对此无法立即给于答案。林明兴市议员提醒这是非常严肃的课题,因为这不仅涉及人民的财产(车子)损失,甚至是人命关天。
警方代表则透露,对警方这并不是课题,因为警方是纪律部队,只要政府规定该地点是道路,警方就以道路方式处理,若政府规定该地点是泊车位,警方就以泊车位方式处理。
该警方代表指出若论到该地点的宪报(warta)地位,理应由公共工程局处理,因为目前该地点属于联邦道路。
市议会主席阿诺乔比要求斗湖市议会法律部主管诺哈雅蒂对此发言时,她表示该地点在发生课题前已被列入宪报为斗湖市议会的泊车位。
听罢各方的观点后,阿诺乔比主席表示这是非常特殊与“有趣”的课题,他也感谢林明兴市议员提出这项课题,他将与各有关单位详细的研究这项课题。(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