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上诉案完成审讯 纳吉盼能洗清污名

经过15天的开庭聆讯后,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今天完成审讯,而上诉庭将再择日宣布判决。纳吉祈愿自己能摆脱控罪,洗清污名。

今天审讯结束后,纳吉在布城司法宫向媒体表示,他希望能够“沉冤得雪”。

“我祈愿正义获得伸张,我能获得机会洗清污名。”

“现在这个阶段是对我与家人的试炼,我会向阿拉祈祷,如真主所愿,我们所期盼的终将成真。”

上诉庭三司择日判决

今天,以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为首的辩方团队,今午在上诉庭三司前结束陈词。

不过,以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将另外择定日期宣布判决。

另外两名承审本案的上诉庭法官为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和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

比其他案件更加耗时

阿都卡林指出,相对于其他的上诉案,这项案件的审讯过程耗用比较长的时间。

“因为,这项上诉牵涉重要的课题,我们需要时间考虑此上诉和做出裁决。”

“当我们针对本上诉案有决定后,我们会通知当事人宣判的日期。”

沙菲宜较早前告知法庭,高庭法官纳兹兰错误释法而宣判纳吉罪成。

今天,另一名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也针对纳吉的3项刑事失信罪陈词。

辩护团队在上诉案的抗辩要点包括,SRC国际公司案件应由经验丰富的高庭法官来审理、一名前SRC国际公司董事不可靠的供词理应令纳吉的控罪无效,以及上诉人不曾是SRC国际公司的“影子董事”。

控方反驳的论点包括,纳吉在高庭审讯时对SRC国际公司在瑞士遭冻结的资金闪烁其词,前总检察长阿班迪的供词无助于上诉人摆脱控罪,而辩方将涉及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对话的黑莓手机BBM聊天程序呈堂为证,更形如“进乌龙球”。

上诉失败需入狱12年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7项罪名全部成立,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至多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挑战高庭的SRC国际公司案裁决。纳吉宣称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上诉庭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原定从4月5日至22日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但之后两度延长,第一次是4月27日和28日;第二次则增加多一天,即5月6日。

纳吉的辩护团队原本需在5月6日回应控方的陈词,但基于辩护团队的一名成员是冠病患者的近距离接触者,聆讯日期展延至今天。(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