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拥自制土枪 嘉男落警网

(仙本那二日讯)嘉达山籍男性因非法拥有自制土制枪被警方逮捕调查。

据仙本那警区主任李炳强警监表示,现年三十五岁的嫌犯是在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时四十五分在位于仙本那通往斗湖二十公哩处一座种植园丘被捕,事发当时,由于嫌犯行踪可疑因无法交待为何出现该有关园丘范围而被执法人员当埸截查搜身。

李炳强说,执法人员在嫌犯身上搜出一把土枪、三粒空弹壳、七颗改装实弹、二十四颗钖块、一把巴冷刀及一个褐色腰包。

由于嫌犯无法出示任何合法拥有枪械执照,结果被警方当埸逮捕调查,初步调查,警方所搜获的土枪属于嫌犯自制武器,主要用作打猎用途。

无论如何,警方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来处理此案,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七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警区主任李炳强劝请民众不要在无准证情况下私藏枪械,同时也不要进行任何非法狩猎活动,免遭到取缔。(14)